我一定得好好介紹這位我從大一追到現在的一個人,
她雖然曾經短暫跟我同居了一年,而且還跟我住在隔壁緊鄰著一道牆,
她要的歌,我馬上生出來給她聽,她肚子餓了我煮麻油麵線給她吃,
她生病了我馬上騎著我的小100逆著強風油門催到80可是時速只有感覺到20的載她到慈濟看醫生,
沒想到路途中殺出一名程咬金名為李偶像,
這傢伙不費吹灰之力便把我的夢中情人給追走了,
自此之後我只能每晚咬著棉被垂淚至天明。

好加在,天可憐見,這位美麗大方的小姐心裡還是有我的存在的,
她今天晚上給我一張她美麗側臉的照片,
為了感謝她的賜予,
我決定把她改造成封面人物,
請看以下這樣美麗動人的畫面。


看看,是春夏人氣款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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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史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